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邵阳市志成置业有限公司债权风险代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志成置业有限公司债权风险代理服务项目
1.2采购人: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抵押物执行代理费,上限值设为5%;其它财产线索执行代理费,上限值设为10%;债权转让代理费,上限值设为3%。总价上限为350万。
1.5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快处置进度,本次拟对邵阳市志成置业有限公司债权选聘代理律所。该户入账成本及债权情况(包括司法进展)如下。
债务人 | 本金 | 抵质押物情况 | 担保人 | 司法诉讼情况 |
邵阳市志成置业有限公司 | 117,472,312.78 | 邵阳市志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建设南路的商业在建工程及土地作抵押担保,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45310.39㎡,在建工程抵押他项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88891.91㎡。 | 杨开成、匡永梅、张雪姣、李中心、何青云、刘明卿、王华香 | 已判决已执行,2022年6月终本 |
为加快该户债权资产处置,推进债权执行、拍卖程序,项目组拟申请采购具备司法、政府、投资人等资源的律所提供的法律风险代理服务,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户债权案件,寻找投资人,协助我司管理、回收债权。
1.6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案件代理方案、参加案件分析会、恢复执行申请;为进一步扩大被执行人范围,最大限度实现追偿欠款目的,根据债权清收实际需要及我司要求,代为办理另行起诉相关担保人、债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事宜;办理案件涉及的执行事宜,协调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及时收回欠款;办理本案相关的其他事宜。具体以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要求为准。
1.7代理期限:2年。
1.8公告发布媒体:《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iangjiang-amc.com/。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须为合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含律师事务所分所),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加盖公章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律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或律所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及拟任服务团队律师近3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36个月)无犯罪记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含年度考核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
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至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2.2特定资格条件:
(1)拟派主办律师执业期限不得低于5年(自律师执业证发证时间起计算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指派经办团队人数(含主办律师)不得少于2人。
(2)拟派主办律师近三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代理过一个执行清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需体现主办律师姓名,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日期为准),且
(3)拟派主办律师近三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36个月)具备为银行、资产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不良资产领域提供诉讼追偿或参与仲裁、和解、调解等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需体现主办律师姓名,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日期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0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获取磋商文件。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0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逾期递交或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二期T1栋39-40层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731-899457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
联 系 人:易先生、卢女士
电 话:0731-85226831
责编:梁茉
来源:湘江资产